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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课堂教学奖”评选办法(试行)
    2020/07/01 10:51

新乡学院课堂教学奖评选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充分发挥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主导作用,促进课堂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与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学校决定开展“课堂教学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人为本,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落实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构建与之相适应的课堂教学与评价体系,以过程性教学和形成性评价引领学校教学改革,建设一批优质课堂,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立足学校转型发展需要,培育一批以教学方法创新、教学内容优化等为纽带的高水平教学团队,助推“双师双能”型教师快速成长,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培育良好的师德师风、教风学风。

(二)坚持以评促教,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

(三)按照“全员参与、全程培育、全面评价、全方位推进”的原则,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建设一批优质的理论课堂教学资源,打造一批新型的实践课堂教学资源,培育一批先进的素质教育教学资源。加快推进如翻转课堂教学、对分课堂教学、定向课堂教学、案例分析教学等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

(四)树立“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全面育人观。充分体现基本知识的高质量传授,核心能力的高标准训练,综合素质的高水平养成。

(五)坚持以日常课堂教学为主,兼顾集中展示的常态化原则。实现日常教学“方法得当、内容丰富、效果突出”的课堂教学目标。

(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师生监督的原则。

三、评选范围

承担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全部在岗教师。原则上教授自愿参加,副教授(含)以下按要求全部参加。

四、评选办法

评选分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按阶段分别制定。既要层次分明各有侧重又要一脉相承主题突出;既要体现评价的多元性又要发挥评价的导向性,确保评选过程的系统客观与科学完整。

(一)初评。由各院部按照“三评三展”的基本要求自行组织。初评的重点以课程建设为主:课程内容要体现学科性与应用性的协调统一;课程目标要与人才培养需求深度关联;课程重、难点要突出知识的应用性和技能的前沿性;课堂教学方法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课程教学团队要注重实践与协作能力的培育;要重视特色教材的选用和行业教材建设等。初评以满分100分计,根据最后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按照本单位在岗教师50%的比例推荐人选。

“三评”即:教研室同行听课评课(15%)、教学分委员会听课评课(20%)、学生随堂听课评课(15%)。

“三展” 即:教学集中展示(30%)、PPT课件展示(10%)、教案教材展示(10%)。

1.教研室同行听课评课:各教研室以随堂听课的形式组织实施。以满分100分计,给出平均得分及排序。最后得分以15%的权重计入初评分,并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后以本教研室在岗教师60%的比例向院部推荐。

2.教学分委员会听课评课:针对教研室推荐人选,各教学分委员会以随堂听课的形式组织进行。以满分100分计,最后得分(取平均值)以20%的权重计入初评分。

3.学生随堂听课评课:基于教研室同行听课、教学分委员会听课同步进行。听课人员随机抽选听课学生(大班10人,小班5人)以书面评课的形式完成。以满分100分计,最后得分(取平均值)以15%的权重计入初评分。计分结果由各教学分委员会负责统计和公示

4.教学集中展示:由各教学分委员会负责,以本部门全员参与,参评人员集中展示的形式组织实施,条件成熟可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参与评选。以满分100分计,最后得分(取平均值)以30%的权重计入初评分。

5.PPT课件展示:可随教学集中展示一起进行,得分以10%的权重计入初评分。

6.教案教材展示:针对本部门参评人员,由各教学分委员会负责组织。该项得分以10%的权重计入初评分。

7.各院部需要在每学期开学之后的前一至五周内完成初评工作,初评结束后需填写《推荐候选人汇总表》,连同候选人的初评成绩及排序情况于第五周结束前报送教学委员会办公室。

(二)复评。由学校教学委员会负责实施。初评推荐人选全部进入复评环节。复评的重点是要关注教育教学方法的创新与课堂目标的达成效力,包括对课堂的驾驭能力;对授课内容的熟练与把握程度;对传统教学方法的精髓汲取与创新发挥;对行业前沿知识的关注与学习能力;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实践能力等。复评以满分100分计,包括全员听课评课(30%)、督导员听课评课(30%)、参评教师互听互评(15%)、学生随堂听课评课(15%)、学生网上评课(10%)五个环节。不能全程参与以上五个评选环节的参评教师,已得成绩无效,取消当年获奖资格。

1.全员听课评课:按照《新乡学院听课管理制度》(校教字〔2016〕19号)文件要求,以随堂听课的形式组织进行。参评教师该环节被听课次数不得低于3人次。以满分100分计,给出平均得分,该项得分以30%的权重计入复评分。

2.督导员听课评课:由督导办负责,组织督导员以随堂听课的形式进行。以满分100分计,最后得分(取平均值)以30%的权重计入复评分。

3.参评教师互听互评:进入复评的教师互相之间听课评课次数不得低于3次,鼓励教师跨院部跨专业听课。以满分100分计,参评人员最后得分(取平均值)以15%的权重计入复评分。

4.学生随堂听课评课参照初评要求执行。以满分100分计,计分结果由教务处负责统计和公示,最后得分(取平均值)以15%的权重计入复评分。

5.学生网上评课由学校监测与评估中心负责落实。以满分100分计,最后得分以10%的权重计入复评分。

6.复评阶段评选结果严格依据综合得分(即:初评+复评)由高到低再次排序。排名前18%的教师作为特等奖和一等奖候选人进入终评。其他人员按复评参选人员的18%、24%、40%分别确定为二等奖、三等奖和参赛奖。

(三)终评。由学校教学委员会负责实施,以公开展示的形式分阶段进行。终评的重点放在对过程性教学设计与实践环节上;评价标准从之前较多地关注教师,转向更多地关注学生智能发展,改变传统的评价导向,引导教师通过熟练的知识、丰富的经验、高尚的情操和个人魅力,高水平提升学生的学习活力,高质量激发学生的思维品质,促进学生成才。终评以满分100分计,包括专家评委打分(80%)和现场观摩的参评教师打分(20%)两部分。

1.第一阶段,按照课堂教学类别或实际情况分组进行。各组按本组参评人员50%的比例由高到低推荐特等奖候选人。

2.第二阶段,以特等奖候选人公开展示的形式集中进行。按本人得分由高到低,并按复评参选人员6%的比例评出特等奖,未获特等奖的参评人员自动进入一等奖。

五、工作职责与要求

(一)“课堂教学奖”评选,由学校教学委员会及各教学分委员会分阶段组织实施。各教学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初评及推荐工作,学校教学委员会负责组织复评和终评阶段的评选工作。各教学委员会,要认真组织评审工作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检查交流评选进展情况,将“围绕课堂教学改革,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落实到各个环节。

(二)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课堂教学奖”评选工作,要安排专人及时统计并定期通报本部门教师参评进展情况,按照文件规定与要求认真落实听课评课及相关协调工作。力求高效推进课堂教学改革,高标准培育“双师双能型”教学团队。

(三)各听课评课人员,要充分认识课堂教学评价的多元性和科学性,以满足转型发展的需要为导向,综合考量目前常用的评价定式,避免将课堂教学引入单声道。要认真把握课堂教学评价的鉴定和导向作用,充分发挥课堂教学评价的激励和改进功能,围绕学校转型发展积极推进我校课堂教学的新突破。

六、表彰和奖励

(一)学校“课堂教学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参赛奖五个等级,以进入复评的教师总数为基数,获奖比例分别为6%、12%、18%、24%和40%。

(二)荣获特等奖、一等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周期内的“课堂教学奖”评选。鼓励荣获二等奖、三等奖的教师再次参评。获参赛奖(含)以下的教师必须再次参加本周期内的评选,以争取更好成绩。

(三)学校将于教师节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隆重表彰荣获“课堂教学奖”的教师,奖金额度为特等奖2万元、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0.5万元、三等奖0.3万元。

(四)获奖教师的成绩将作为人事部门评定职称、年终考核和教务部门确认任课教师年度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

(五)荣获学校“课堂教学奖”是今后参评学校“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等各种教学荣誉的必备条件。

七、其它

(一)关于教师岗位的界定以人事处确认结果为准。

(二)关于获奖名额的分配,按照同一比例标准针对高级、中级、初级三类职称结构分别计算确定。

(三)担任多门课程的教师选择主干核心课程参评,担任实验课的教师准照以上要求同档期申报。

(四)注重过程性教学、承担校企共建课程、使用校企共建教材的参评教师,经教学分委员会推荐,校教学委员会审核确定后按分项增加1-2分计入复评成绩。

(五)课期短、课时相对集中的教师要主动落实安排自己的参评课程与评课时间,确保当年参评有效。

(六)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初评时间延迟到第十四周末,即2016年12月9日截止,请大家遵照执行。

(七)以上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后可以做适当调整。

(八)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