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17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今后5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要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无止境地向自然索取甚至破坏自然必然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揭示了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丰富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领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治理实践的科学总结,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最新成果。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对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的新认识。马克思指出,“人靠自然界生活”“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自然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有机整体。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提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强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最终会带来灾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既鲜明强调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又深刻阐明了人与自然的整体性、生态系统各要素间的普遍联系性,超越了西方“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等将人与自然割裂开来的思维方式,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唯物论、生态系统论的丰富和发展。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对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的新发展。建设生态文明,需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藏着解决当代人类面临的难题的重要启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等蕴含着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朴素理念,能够为当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益借鉴。在现代化进程中,西方发达国家普遍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西方现代化进程的经验教训,充分汲取中华传统生态智慧,正确把握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治理的本土性特征和规律性,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战略定力,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道路。
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瞄准既定目标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持先立后破,扎实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强化底线思维,常态化管控生态环境风险,筑牢美丽中国建设的生态安全根基;保持严的基调,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强化支撑保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