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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奖惩条例
    2020/07/07 10:16

为创造整洁、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我院学生宿舍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本条例如下:

一、宿舍内务卫生标准

(一)个人物品摆放

1.书应放在书架上或整齐摆放在桌面上,并保持桌面整洁。

2.书包和刚脱下的衣服可斜靠在衣柜边、放于桌面上或放在椅背上。

3.个人杂物(如食品、口杯等)分类并整齐放于书架底层或顶层,也可整齐放于电脑机箱处。

4.鞋子应整齐摆放在鞋架上或各自的鞋柜里,严禁在门口摆放鞋子;袜子应及时清洗,禁止藏于鞋架中。

5.不得使用违规电器或乱拉电线;排插未使用时请将电线缠好(有电脑的同学尤其要注意);手提电脑不用时也要收好。

(二)阳台与卫生间

1.阳台地面应保持整洁、干净。

2.水桶、脸盆不用时应整齐摆放水槽下,水槽应时刻保持干净。

3.牙刷杯、洗发水、洗衣粉、沐浴露等洗漱用品要摆放整齐。

4.毛巾、衣服应整齐挂好,扫帚、拖把和畚斗整齐放于阳台一角,晾衣处底下的槽台及阳台栏杆应保持干净。

5.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清洁无异味。

(三)室内公共卫生

1.室内地板应保持干净,无纸屑,痰迹,头发丝。注意墙角、桌底、爬梯、鞋架等死角的卫生,电风扇应保持干净。

2.墙壁要保持清洁,不应乱钉钉子、乱挂粘钩、不得有脚印、球印等。

3.门窗保持清洁,垃圾桶及时清空。

(四)床

1.床上被子应叠放整齐,枕头摆放整齐,床帘、蚊帐应两边张挂或置于席子下。未入寝前请一律将床帘拉开。

2.床上不放、不挂衣物,不随意放杂物(如书、收音机等)。

二、检查评比

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负责检查评比,检查结果分为文明宿舍、不达标宿舍;文明宿舍学院给予通报表扬,不达标宿舍学院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附:文明宿舍评比

1.地面:干净,无发丝、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废弃物。鞋子摆放整齐。(15分)

2.桌面:保持整洁干净。桌面、桌下物品、书架上书本等摆放整齐。台灯、插座无灰尘。(20分)

3.床上:被褥叠放整齐美观。床上不放、不挂衣物,不随意放杂物(如书、收音机等)。不随意拉排插和电线。床帘统一挂到一角。(20分)

4.门窗:门窗(宿舍外和阳台的拉门)干净,无污垢、尘埃。(10分)

5.布置: 干净,无尘土蛛网。宿舍布置积极向上,装饰漂亮,富有青春活力。灯具、开关干净无尘埃。(15分)

6.阳台、厕所:脸盆、毛巾、牙刷等用具摆放整齐。水沟、水槽清理干净,无杂物堆积。厕所清洁无异味。(10分)

7.整体:室内无私拉乱接的电线。空气新鲜畅通。无吸烟喝酒、无使用违规电器现象。(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