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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2020/07/07 10:1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根据《新乡学院2013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条例。

一、成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党总支书记郑小红 院长张洪波

副组长:党总支副书记崔向红

秘 书:李卓燃

成 员:张胜利 尹 良 高 军 刘云霞 刘海燕 傅秋玉 黄静姝

二、建立学生心理异常情况四级监测网络

一级监测网络——宿舍

以学生宿舍为单位,宿舍长为心理信息员。心理信息员负责掌握本宿舍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信息,遇到有心理异常的学生,第一时间向班级心理委员汇报。

二级监测网络——班级

以班级为单位,团支书为心理委员。心理委员要发挥班级学生干部、特别是学生党员的骨干作用,广泛联系同学,加强理解和沟通,了解本班同学的思想动态和心态,一旦有异常情况发生,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汇报,把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并在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汇报。

三级监测网络——辅导员

辅导员需深入学生中去,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以及心理健康状况。在发现或得知有安全隐患和心理异常及行为表现的学生,要找学生谈话,并向其他同学了解相关情况,并立即向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汇报。

四级监测网络——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党总支副书记在发现或得知有安全隐患和学生心理异常及行为表现的学生后,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稳定好学生的情绪,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展,并在24小时内向校学生处报告。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为第一负责人。

三、实行心理异常情况四级报告责任制

1.实行层层负责的原则,即下级对上级负责。

2.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为一级负责人。负责对全院学生安全稳定、心理健康与咨询以及危机干预工作的领导。

3.各年级辅导员为二级负责人。负责各年级学生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并向上一级负责人汇报,在具体的干预方案出来后组织实施。

4.各班心理委员为三级负责人,负责本班安全稳定信息及心理健康信息的及时上报,协助辅导员做好相关工作。

5.各宿舍长为四级负责人,负责收集本宿舍同学的信息,及时向心理委员汇报。第三级负责人和第四级负责人在收集信息或发现异常情况现象时,不得擅自加工、处理,应立即汇报给上一级。

6.各级负责人在向上级报告时,不得迟报、漏报、虚报、瞒报。因受通讯、交通等客观原因而无法直接送达信息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负责人报告,直到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信息送达上一级负责人为止。如有迟报、漏报、虚报、瞒报重要信息乃至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以上责任人只是相对固定的责任人,由于学生在学校活动面太大,无法24小时准确了解所有学生的信息。因此,我院每一位同学若发现有影响学校安全稳定、心理有异常行为表现的学生后,都应在第一时间上报辅导员。

8.除四级负责人外,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及各班团支部都要树立安全保卫意识,遇有紧急情况,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相关人员和部门报告,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四、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

心理委员是指专门负责本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班委成员,由各班团支书兼任,其对班级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负有了解、反馈的责任。在班级中扮演着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员、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员、同学心理健康维护员和异常心理问题信息员的多重角色。具体的工作职责如下:

(1)心理委员要参加心理委员的业务培训,掌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所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

(2)心理委员要及时传达学校和学院与心理教育有关的举措和活动信息,主动组织并配合各项活动的开展;

(3)心理委员要通过专题班会、团体辅导等方式宣传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传播心理健康理念,提高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4)心理委员要主动关心周围他人,及时留意周围同学的需要,通过谈心等方式主动为同学提供情感支持和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心情低潮。当同学中出现人际矛盾时,要主动以协调者的角色,帮助协调班级关系,引导同学们共同构建和谐班级;

(5)心理委员要加强与其他班干部尤其是心理信息员的联系,深入观察本班同学心理动态,发现异常情况主动提出帮助并对事态做出初步评估,及时向辅导员汇报,以避免危机事件的发生;

(6)及时发现和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并有效地开展朋辈间心理辅导;

(7)心理委员应进行班级心理情况摸查。利用课余时间积极与本班同学交流沟通,了解他们的心理状态,收集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信息,掌握本班同学心理健康状况;

(8)当出现紧急突发的心理危机事件时,应及时向辅导员反映,并积极配合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老师做好危机干预工作;

(9)遵循保密原则,维护同学的权益,不得随意泄露同学的隐私;

(10)每月25号向辅导员上报班级心理健康排查表,并于学期末进行工作总结

五、心理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心理信息员是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中最基础的一环,是心理健康工作能否有效开展的生力军。 具体职责如下:

(1)营造良好的宿舍氛围,及时发现宿舍同学的“情绪感冒”,一旦发现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心理信息员要及时上报给班级心理委员,并开展初步的危机干预,协助班级心理委员和辅导员做好心理辅导工作;

(2)与班级心理委员定期沟通形成制度,每周向心理委员汇报本寝室成员的心理变化情况;

(3)当本班同学中出现下列心理危机突发事件,心理信息员应准确、迅速地上报给辅导员:①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②因心理问题不能坚持正常的学习;③因心理问题离校出走、离家出走;④因心理问题出现自残、自杀、杀人或实施其他过激行为或有实施这些行为的倾向。

六、对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及时同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联系,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

2.对症状较轻的学生,由心理健康咨询师给予治疗,各级相关心理健康负责人关注治疗的过程和效果;

3.根据评估意见,需要药物治疗并不适宜在校继续学习的或需住院治疗的学生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转交给学生家长到正规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