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国家奖学金
1、品学兼优
2、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优秀
国家励志奖学金
1、品学兼优
2、经济困难
3、生活简朴
二、量化积分内容
1、综合测评内容包括考试课、考查课、量化成绩、学院考评四个方面。
2、综合测评总分=考试课平均成绩60%+考查课平均成绩20%+量化成绩15%+学院考评5%(注:考试与考查成绩均以百分制实得分计算,如考查课以优良中差等级划分,换算分值如下:“优”为95分,“良”为85分,“中”为75分,“及格”为60分。)
3、量化积分是对学生道德品质、实践技能、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占综合测评的15%。
三、外国语学院量化积分计算方法
1、基础分(12分)
2、加分:有下列情况者在基本分以外酌情加分
论文及其他文章发表:
国家级刊物5分、省级刊物4分、市级刊物3分、校级刊物1分
新闻报道酌情加分,论文及文章加分最高分为5分。
个人竞赛获奖加分(此项累计加分):
国家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3分
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3分
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
校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院系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
以上加分指院系、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比赛。
集体竞赛获奖加分:
国家、省级、市级获奖,分别加5、4、3分。不获奖2分。
校级、院系获奖一律1分。不获奖0.5分。
凡积极参加学校不设奖项的大型活动,加0.5分。
学生干部加分(按德能勤绩综合考核,由辅导员负责认定加分):
班长、团支书1-3分,其他班委0-1分;
院学生会主席加1-5分,副主席加1-4分,各部部长、年级长加1-3分,各部成员加1-2分;
团总支副书记1-4分,委员1-2分;
校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1-4分,成员1-2分;
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助理加1分。
社团主要负责人(社长)加1分。
学生干部不累计加分,最高为5分。
学生工作中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或学生干部,可申请加分,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再定。
专业资格证书加分:
外语六级证书专科加2分,本科不加分。专四证书加2分,专八证书加4分,日语一级4分、二级3分、三级1分。
计算机二级证加0.5分,三级证加1分。
商务英语,初级证加1分,中级以上加2分。
涉外导游证,加1分。
其他各个专业资格证书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3、扣分
学生干部工作失职扣1-3分,严重失职取消干部资格。
学生私自外住扣8分。
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做饭扣5分,晚归扣3分。
上课或集体活动有事不请假无故缺勤扣3分。
受到院级以上处分取消参评资格
四、综合测评程序与要求
1、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各班学生干部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测评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排名。
2、学生综合评分,应在各项评分的基础上,通过班级评定和学院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班级评定:由班委会组成考评小组,考评小组对全班同学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电子档交辅导员处,由辅导员审核认定。
学院评定: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考评结果进行综合考核认定。
综合测评结果向学生公示,学生可在公示三天内向辅导员查询。公示期间,学生可附具体材料证明对结果提出异议,由学院组织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