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课程考核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外国语学院课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一)凡属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生应修读的课程均属课程考核的范围。
1.凡一学期讲授完并需进行考核的课程按一门计算。
2.凡一门课程(考试课)同时由几位老师上课的,使用同一份试卷进行考核。
(二)课程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考试课在教务处规定的考试时间内进行;考查课在期末考试前一周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
(三)考核方式:任课教师可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完成考核。考试课采用线上考试、在网络教学平台进行,考试时间为110分钟;考查课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由任课老师根据课程性质选择其中之一完成考核。线下考试的试卷必须用教务处规定的试卷模板进行出题。
二、命题
(一)课程考试的命题应以本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命题范围应包括课程教学中所涉及的教学内容和讲授内容,重点考察学生对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及其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命题应有适当的深度和广度。考查课可采用设计、报告、论文、作品等形式进行考核;考试课可采用非标准答案的试题进行考核。特殊课程也可采用口试等形式进行考核。
(三)按照“一课一方案”的原则,任课教师依据课程要求和课程特点制订课程考核的具体方案。每门课程考试命题均有题量、题型、难度相当的A、B两套卷子。一套为正式考试试题,另一套作为补考或备用试题,经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审核后择一使用。命题教师要负责拟定题目的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
(四)各门课程考试题目需经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副院长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试题必须重新命题。
(五)开卷考试的命题应着重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综合分析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六)同一专业同一年级开设的同一门课程,无论分几个教学班,原则上应采用同一套试题并在同一时间进行考核。
(七)凡考核的课程,教师不得按考核的内容提前出复习试题或划定复习范围。
三、考试管理
(一)期末考试期间,学院成立考试领导小组,由学院书记、院长、副院长、教研室主任组成,监督检查线上、线下考试纪律情况。
(二)所有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线上、线下考试纪律。
四、阅卷
(一)课程考试的阅卷工作由教研室主任主持完成线上考试试卷的阅卷。
(二)在试卷评阅期间,应按参考答案统一评分标准,防止偏严偏宽现象出现。
(三)试卷线上评阅完毕并复查无误后,要做好电子备份并供教学分委员会抽查。
(四)试卷评阅工作完毕,综合评出学期最后成绩并填写成绩登记表。
五、成绩记载
(一)考试成绩、考查成绩均按百分制记分。
(二) 学生学期总评成绩中各部分比例一般为:期末成绩占40%,平时成绩占60%。
平时成绩的构成可根据学生线上、线下学习的情况而定,比如线上考勤、课堂互动、作业完成情况、课堂测验、课后学习等。
(三)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核的课程,须由本人凭有关证明于考核前填写缓考申请,经院系领导签署意见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能参加下学期的缓考。无故缺考者,需重修该门课程。
(四)各门课程考核后的两周内完成成绩的登录工作。
六、归档管理
线上考试的试卷导出后按学校要求的试卷模板排版并打印一份作为样卷备份,连同其它考试资料一并装入考核资料袋;线下考试的试卷(用学校的试卷模板)由任课教师打印装订,连同其它考试资料一并装入考核资料袋。
外国语学院
2020年5月15日